5月7日淘宝官方发布了《虚拟类商品相关规则变更公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了促进淘宝网虚拟类商品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保障消费者权益,淘宝网对相关规则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5月7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5月14日正式生效。
通知主要变更点:调整部分规则表述,使表意更清晰,更易于理解;《淘宝网数字娱乐行业须提供官方授权的商品目录》调整为《淘宝网须提供官方授权的虚拟类商品目录》,并调整部分商品品类、违规情形、处置力度;新增“通过非法资金或渠道获取的充值卡类商品或充值服务”“利用外挂性质的辅助软件、存档等方式进行游戏代练服务或获取游戏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至《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取消生活服务、网店网络服务、数字娱乐行业的服务评级分数的要求。
《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规则变更后,在涉及欺诈、盗窃、作弊、骚扰他人等商品或服务类要求中,通过非法资金或渠道获取的充值卡类商品或充值服务纳入非法所得的商品范围,这种情形每次扣 B 类 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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