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逛逛街、看看车,脸就被“偷”了吗?
据报道,日前,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当事人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门店,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据悉,今年1月至6月,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
这么庞大的数量,这个时间段,都是令人诧异的。要知道,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刚曝光了多家知名品牌利用门店摄像头收集人脸数据的违法行为,并且也点名了为商家提供技术支持的企业。但是,这一现象并没有随着媒体的曝光而完全刹车,仍有企业在铤而走险。
更让人无语的是,小鹏汽车回应称,这是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款不熟悉,误采购并使用了违反相关法律条款的第三方供应商(悠洛客)的产品。同时强调,在3月18日上海市监局检查之前,就通过内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撤下了所有的采集设备。
然而,这一回应迅速遭到打脸:悠络客正是此前被3.15晚会曝光的产品之一,彼时悠络客还曾表示整改,可小鹏汽车的门店截至今年6月还在采集上传人脸照片。在这种情况下,还强调是“误操作”,显然牵强,也与“自查自纠主动撤下”的说法存在矛盾。
而且,这还不是第一家车企门店被爆出违规收集人脸信息。此前3.15晚会曝光的名单中,就有宝马经销商。从房地产售楼部,到汽车门店,违规收集人脸信息不再是个案,而是有成为一些企业依赖的“精准获客”手段的趋势,这无疑提醒消费者和监管部门,不可低估一些商家违规操作的惯性。
至少,此次小鹏汽车被罚事件,又一次唤起公众的某种担心:类似的违规收集人脸信息的现象,到底还有多少?又还有多少商家在把消费者的“脸”当成予取予夺的资源?它们何以敢顶风作案?
从目前来看,要依法规制这些违规操作,并不缺乏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都一再明确,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可是,从过去的个人电话、住址等信息被泄露,到目前的人脸信息被直接“偷采”,这像是一种明喻,预示着一种更严重的个人隐私和信息被侵犯的风险正在向每个人逼近。要应对这种风险,需要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执法。
比如,维护消费者各种常见权益的同时,不应忽视了隐蔽性较强的对个人信息权的侵犯行为,可以对一些门店的摄像头进行不定期的日常检查。而对商家和企业来说,也有必要重新建立一种新的商业伦理底线,即一切营销手段的“创新”,都应该止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边界。
去年,媒体曝光多家房企售楼部偷偷采集人脸信息后,消费者“戴头盔看房”的行为艺术,让人哭笑不得的同时,也反思问题的严重性。前有房地产商,后有汽车商,都陷入违法收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的丑闻,我们不得不警惕,可别让消费者戴头盔出门的黑色幽默变成现实。
若如此,不仅是个人信息保护的失败,也是商业伦理的堕落。